申请双重国籍的5个条件:

自3月20日起,想无需放弃外国国籍即可申请越南国籍的外国公民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,其中包括:
- 能够用适合越南公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越南语听、说、读、写; 由越南主管警察机构签发的永久居留证;申请人要证明自己有能力在越南生活通过财产、合法的收入或由越南的组织或个人的担保来证明的。
- 申请入籍的人必须具有为国家建设和国防事业做出贡献的特殊功绩,入籍同时持有外国国籍对越南有利。
- 在入籍越南时申请保留该人的外国国籍符合该外国的法律。
- 放弃外国国籍会影响该人在外国的利益。
- 不利用外国籍损害机关、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;侵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安全、国家利益、社会秩序和安全。
- 该法令还规定,已经放弃越南国籍但想返回申请保留而不必放弃外国国籍的人,仍必须满足与首次入籍相同的5个条件。
越南人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是国民议会在《国籍法》中增加的,并于2009年7月1日起生效,但到目前为止,法律文件只规定了少数例外情况,例如: 国家允许的人主席,在申请返回越南国籍的情况下,已在国外定居并已在国外归化但仍想在越南归化的越南人,被收养的孩子等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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